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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時尚產業扶持計劃操作規程》征求意見 涉及多項補貼獎勵(全文)

發布日期: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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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日前,深圳市發布《深圳市時尚產業扶持計劃操作規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以規范時尚產業扶持計劃的組織實施,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有效推動傳統優勢產業向時尚產業全面轉型,實現高質量發展。

根據《征求意見稿》,本操作規程所稱時尚產業,主要包括服裝、家具、鐘表、黃金珠寶、內衣、皮革、眼鏡、化妝品以及工藝美術等行業。以下為具體內容:

深圳市時尚產業扶持計劃操作規程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深圳市時尚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0-2024年)》(深府辦〔2020〕4號),規范時尚產業扶持計劃的組織實施,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有效推動傳統優勢產業向時尚產業全面轉型,實現高質量發展,根據《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工信規〔2020〕9號),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操作規程。

第二條本操作規程所稱時尚產業,主要包括服裝、家具、鐘表、黃金珠寶、內衣、皮革、眼鏡、化妝品以及工藝美術等行業。

第三條本操作規程所稱時尚產業扶持計劃是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管理使用的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適用于在時尚產業領域組織實施的關鍵技術與核心零部件攻關、競爭力提升應用創新、產業支撐體系、行業重大活動、國際化拓展等項目。

第四條本操作規程所列扶持計劃的扶持方式為事后獎補類。對符合扶持條件的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入的一定比例,以及最高限額予以補助或獎勵。經市政府審定的專項除外。

第五條專項資金的使用堅持公開透明、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科學管理原則,實行總額控制、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專項審計、社會公示、政府決策、績效評價、加強監督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六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編制并發布資金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初審、專家評審、專項審計等工作,負責項目查重、公示及申訴處理,下達專項資金扶持計劃,辦理專項資金撥付手續;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并配合市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和監察機關對資金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以及職能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七條項目單位在符合申報條件的前提下,按申請指南要求進行項目申報,提交項目申請書等資料,并對申報項目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配合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及其受托機構完成相關統計、監督、檢查、評價等工作,承擔專項資金使用責任。

第八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工作需要,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開展項目受理、審核等過程中的事務性與輔助性工作。受委托的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按約履責,完善內控制度,按規定做好相關信息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扶持方向、標準和范圍及項目審核

第九條關鍵技術與核心零部件攻關項目:

(一)扶持方向:支持企業在時尚產業領域,圍繞精密制造、核心材料、核心零部件、關鍵工藝、關鍵技術研發、傳統工藝繼承與創新等方向實施的攻關項目。

(二)項目組織和審核:

1.項目征集:公開發布年度攻關項目征集及資助申請指南,項目單位根據要求進行申報。

2.組織專家遴選攻關項目。聚焦我市時尚產業發展需重點突破的關鍵核心領域,組織專家開展攻關項目評審。專家現場評審,并現場考核項目條件,確定項目投入范圍,對項目的先進性、完成情況、經濟及社會效益等進行綜合評價。

3.項目發布。專家評審通過的項目列為年度時尚產業關鍵技術與核心零部件攻關項目,并對外發布。

(三)扶持標準和范圍:事后資助,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的5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800萬元。資助范圍主要包括硬件設備購置、軟件購置、測試鑒定、委托開發、知識產權、專家咨詢等方面的投入。其中,專家咨詢及其他人員投入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

(四)資金審核方式:專項審計。對列為時尚產業關鍵技術與核心零部件攻關的項目組織專項審計,確定項目的實際投入。資金計劃按評審分數擇優扶持原則,綜合年度資金規模和專項審計結果確定。

第十條競爭力提升應用創新項目:

(一)扶持方向:支持企業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5G等技術,為時尚產業賦能,提升企業競爭力,在創意設計,供應鏈管理,創新商業模式等領域實施的應用創新項目。主要包括:

1.在創意設計領域,圍繞時尚+文化,傳統特色文化與現代時尚元素融合,原創設計和獨立設計師品牌發展,國際設計師團隊與本土時尚品牌合作,時尚設計人才培養,企業及關鍵核心人物形象策劃和推廣等方向,增強產品的內在品質和競爭力,提升企業文化和品牌形象。

2.在供應鏈管理領域,圍繞建立貫穿創意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營銷服務等環節的信息集成平臺,積累和開發大數據資源,推動全流程數字化和企業上云,加速時尚與科技融合發展。

3.在商業模式優化創新領域,圍繞搭建自有商城、與電商平臺合作、利用社交網絡等方向,構建以消費者需求為核心的線上銷售模式;圍繞創建高端體驗店、高級定制店、多業態融合店等方向,建立高端化個性化的線下銷售模式,推動線上線下融合,提升服務能力,創新消費體驗。

4.符合競爭力提升的其他應用創新項目。

(二)扶持標準和范圍:事后資助,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的30%予以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資助范圍主要包括硬件設備購置、軟件購置、系統集成和運營維護、建筑工程、委托開發、知識產權、設計咨詢、宣傳推廣等方面的投入。其中,建筑工程費用僅限用于創建高端體驗店、高級定制店、和多業態融合店,且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設計咨詢及其他人員投入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宣傳推廣投入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

(三)項目審核:專家評審和專項審計相結合。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對項目完成情況、項目質量和項目效益等進行綜合評價,對專家評審通過的項目組織專項審計。資金計劃按評審分數擇優扶持原則,綜合年度資金規模和專項審計結果確定。

第十一條產業支撐體系項目:

(一)支持方向: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開展產業基礎理論和方法研究、行業共性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推廣,建立行業公共服務平臺,為時尚產業領域的企業和行業提供研發設計及其成果轉化、云平臺搭建、檢驗測試、信息數據共享、人才培訓、創新創業孵化、決策咨詢、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制定、產學研合作等各類公共服務;支持開展促進產業與科技、文化、藝術跨界融合項目。

(二)扶持標準和范圍:事后資助,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的5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范圍主要包括硬件設備購置、軟件購置和運營維護、委托開發、知識產權、專家咨詢、檢驗檢測、標準認證等方面的投入。其中,專家咨詢及其他人員投入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

(三)項目審核:專家評審和專項審計相結合。組織專家現場評審,并現場考核項目條件,確定項目投入范圍,對項目的建設情況、完成情況、經濟及社會效益等進行綜合評價。對專家評審通過的項目組織專項審計。資金計劃按評審分數擇優扶持原則,綜合年度資金規模和專項審計結果確定。

第十二條行業重大活動:

(一)支持方向: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在擴大深圳時尚產業知名度、促進國際時尚理念與技術交流合作、吸引國際時尚資源向深圳匯集等領域開展的大賽、展覽展銷、論壇等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行業活動。

(二)扶持標準和范圍:事后資助,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的5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范圍主要包括場地租賃和搭建、策劃、設備租賃、設計制作、專家咨詢、嘉賓邀請、宣傳推廣等方面的投入。其中,專家咨詢、嘉賓邀請及其他人員投入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宣傳推廣投入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

(三)項目審核:專家評審和專項審計相結合。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重點考核項目實際開展情況,項目質量和效益,并確定項目實際投入范圍。對專家評審通過的項目組織專項審計。資金計劃按評審分數擇優扶持原則,綜合年度資金規模和專項審計結果確定。

第十三條國際化拓展項目:

(一)支持方向:支持企業在海外商業街區設立自主品牌專賣店。

(二)扶持標準:事后獎勵,對企業在海外商業街區設立自主品牌專賣店,自設立起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給予100萬元的財政資金獎勵。單個企業或具有同一法人主體資格的機構單一年度最多可享受一次獎勵;已享受本獎勵的企業,在后續年度有新增符合申報條件的自主品牌專賣店,可繼續申報本獎勵。

(三)項目審核:專項審計。綜合年度資金規模和專項審計結果確定。

第十四條經市政府批準的項目,按照市政府審定的工作方案及預算方案執行。

第四章申報條件

第十五條申報條件由基礎申報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兩部分組成。項目單位需符合下列基礎條件:

(一)項目單位是在深圳市轄區(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時尚產業領域及直接服務于時尚產業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

(二)項目單位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沒有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三)項目單位無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四)項目單位申報的項目符合深圳市時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方向,符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申報指南的要求和條件;

(五)具備實施申請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保障條件;

(六)項目單位提交的生產經營指標數據,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

(七)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內容相同的項目,不得在市級政府資金中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八)單個機構或具有同一法人主體資格的機構每個年度申報時尚產業扶持計劃的項目數總和不超過2個。其中,申報競爭力提升應用創新項目的數量不超過1個;

(九)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六條項目單位申報具體項目,還應符合以下專項申報條件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依據本規程制定的申報指南確定的相關條件:

(一)關鍵技術與核心零部件攻關項目:

1.申報項目的實施地在深圳市;

2.項目單位成立運營3年以上,建立了規范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3.項目單位具有良好的研發基礎和條件(具備研發場地、設施、人員、投入等條件)、優秀的技術及管理團隊;

4.項目已完成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專利和軟件著作權等)。

5.項目具備技術成果有效轉化為經營成果的條件。(項目單位可自主提供市場認可項目研發成果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獲得國家、省、市認定的科技成果或獎項,主持或參與國家、省、市標準制定,項目經營業績等。)

(二)競爭力提升應用創新項目:

1.項目單位成立運營2年以上,建立了規范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2.項目單位至少擁有一個有效自主注冊商標或授權商標;

3.項目實施后有效轉化為經營成果。(項目單位可自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產業支撐體系項目:

1.申報項目的實施地在深圳市;

2.項目單位成立運營2年以上,建立了規范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3.公共服務平臺具有明確的發展方向和服務定位;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公共服務的專業人才總人數不少于15人;場地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提供公共服務的設備原值不少于100萬元;平臺年度服務企業數量不少于100家;年度服務頻次不少于200次;

4.跨界融合類項目需融合了科技、文化、藝術等元素,帶動時尚產業發展。

(四)行業重大活動:

1.申報項目的實施地在深圳市;

2.項目單位成立運營2年以上,建立了規范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3.活動具有一定的行業地位和國際影響力,吸引的國際媒體數量不少于10家,其中,大賽項目的國外參賽作品占比不低于20%,展覽展銷項目的國外參展商比例不低于20%,論壇項目邀請的國外嘉賓數量不少于5人。

(五)國際化拓展項目:

1.項目單位成立運營3年以上,建立了規范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2.項目單位至少擁有一個有效自主注冊商標或授權商標。

第五章項目申報和審核

第十七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本操作規程制定年度扶持計劃項目申請指南,在官網統一信息平臺發布申請指南,明確支持方向、申報條件、受理時間、申報材料(紙質或新媒體材料)要求等內容。

第十八條項目單位根據申請指南要求,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專項資金管理系統在線填報項目信息。

第十九條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對項目單位在線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預審,主要審查申請材料齊備性、內容合規性。項目單位符合申請條件且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對符合申請條件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項目單位限期補足材料;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經預受理通過后,在線打印相應項目申報紙質資料,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綜合受理窗口,受理窗口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予以受理。

第二十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開展對項目進行材料初審。

第二十一條項目初審完成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需進行專家評審的項目,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評審;對需進行審計的項目,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第二十二條使用項目單位生產經營指標作為審核必要條件或者重要參考條件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向市統計部門提供項目單位生產經營指標數據,市統計部門予以核實。超出正常誤差范圍的,項目單位應按要求進行整改。

第二十三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年度資金安排,結合項目專家評審、專項審計結果等情況,征求各有關單位意見,根據資助標準編制資金資助計劃,確定擬資助名單和資助金額。資助金額下取整到萬位,資助金額小于1萬元的項目不列入資助計劃。

第二十四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擬資助項目進行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單位名稱、項目名稱、總投資及擬資助金額等,公示期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書面提出。

第二十五條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下達項目資助計劃,項目單位按要求辦理請款手續后安排資金撥付。

第二十六條經市政府批準的項目,按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批準的報批流程執行。

第六章績效和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根據工作安排適時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配合市財政部門開展重點專項資金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和再評價。

第二十八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嚴格遵守項目受理、審核、績效評價等過程中的各項規定,忠于職守、依法行政、廉潔自律,建立健全責任倒查機制。對項目單位、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在項目申報、使用、審核和管理等活動中的情況進行監督,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套取、騙取或協助套取、騙取專項資金等情形的,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國家、省、市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九條項目單位及申報項目存在以下情況的不予扶持,已取得資金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督促項目單位退回全部財政資金。

(一)按照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項目單位被列為聯合懲戒對象,且在懲戒期內的;

(二)項目內容或同一投入重復申報市級專項資金(政策允許的除外);

(三)已獲國家、省、市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驗收不合格未滿3年或項目逾期未申請驗收達1年以上。

(四)項目單位提交的生產經營數據被市統計部門認定超出誤差范圍;

(五)項目單位或申報項目實際情況與項目申報承諾書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

(六)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相關文件明確規定不予扶持的其他情況。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操作規程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規程未規定的其他內容,按照《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工信規〔2020〕9號)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時尚產業扶持計劃操作規程

(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為落實《深圳市時尚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0-2024年)》(深府辦〔2020〕4號)有關政策條款,規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時尚產業扶持計劃(原“優勢產業扶持計劃”)的組織實施,我局起草編制了《深圳市時尚產業扶持計劃操作規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操作規程》)。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編制背景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緊抓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賦予我市建成“具有世界影響力創新創業創意之都”的戰略機遇,推動我市優勢傳統產業向時尚產業轉型,2020年3月,我局牽頭制定,并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了《深圳市時尚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0-2024年)》(深府辦〔2020〕4號)(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全面系統推進時尚產業發展。為落實《行動計劃》中擬定的扶持條款,規范資金管理,草擬了操作規程。

二、編制過程及思路

《行動計劃》作為近年來我市在時尚產業領域出臺首個系統性政策文件,對推動我市時尚產業發展意義重大。為盡快出臺具體實施細則,讓企業盡快享受到政策扶持,我局自2019年底開始規程的醞釀,并于2020年3月正式啟動《操作規程》的編制。具體編制過程及思路如下:

(一)合法依規。嚴格落實法制政府要求,依法依規開展編制工作。一是嚴格按照規范性文件的概念、要求、內涵組織編寫。規程編制過程中,組織參與編制的同志與局法規處法務專職同事進行學習研討,系統學習規范性文件的編寫要求,并針對《操作規程》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進行逐條深入探討,將規范性文件的編制要求落實到每一條款。二是嚴格遵循專項資金管理文件的規范要求。依據《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工信規〔2020〕9號)以及國家省市關于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政策的最新規定,規范表述。

(二)緊貼實際。本次政策出臺是原有政策的升級版,在編寫過程中,為保證政策措施符合產業及企業發展實際,增強企業政策獲得感,真正有效地推動產業進一步轉型升級,一是多次實地調研各行業的代表企業和走訪時尚界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認真聽取企業意見和行業發展的共性問題二是召開多場專題座談會。2020年5-7月,連續組織了多場行業協會及重點企業代表座談會,了解掌握行業最新發展情況、疫情期間各行業面臨的困難和亟待解決的問題。三是開展問卷調查,為科學設定《操作規程》的專項申報條件和量化評審指標提供數據支撐和測算依據。組織開展《時尚產業發展扶持專項摸底調查問卷》,詳細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研發設計水平和數字化轉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投資方向。四是橫向對比其它城市的同類政策。對上海市、杭州市等時尚產業較發達的城市近年出臺的有關政策進行了梳理和比較,吸取有效資助和評審方式。五是主管領導專題討論。分管局領導多次主持召開《操作規程》專項討論會,逐條討論各條款內容。

(三)精準扶持。認真貫徹“過緊日子”和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績效的有關規定,對《操作規程》所涉及的時尚產業扶持計劃的資金使用方向逐項進行了績效目標分析,認真測算資金及項目分布,集中財政資金支持優勢項目。

(四)閉環管理。《操作規程》規范的時尚產業扶持計劃的各支持方向是基于我局原優勢產業扶持計劃內容的調整和優化。我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近年來優勢產業扶持計劃資金執行情況、績效產出效果和產業推動情況等方面做了全面評價,為本《操作規程》提供有效經驗和改進方向。

三、主要內容和特點

(一)主要內容。

本操作規程共七章三十二條。第一章“總則”主要規定制定依據、明確適用范圍、扶持方向和基本原則等內容;第二章“職責分工”主要規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項目單位和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的主要職責;第三章“扶持方向和標準”主要明確項目的扶持方向、扶持標準和審核;第四章“申報條件”主要規定申報主體的基礎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第五章“項目申報和審核”主要規定申報流程和受理審核方式;第六章“績效和監督管理”主要規定項目績效評價要求和對項目申報單位、第三方機構和專家的監管;第七章“附則”主要規定解釋權、生效起止時間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特點。

1.明確適用范圍和申報主體。

根據《行動計劃》對時尚產業的定義,明確《操作規程》所稱時尚產業,主要包括服裝、家具、鐘表、黃金珠寶、內衣、皮革、眼鏡、化妝品以及工藝美術等行業。其中,化妝品和工藝美術為新納入扶持領域的產業。

2.點面結合,優化扶持計劃的各資助方向。

《操作規程》以“點面結合”的方式,落實行動計劃要求,合理設定扶持資助方向。一是重點項目方面,新增了“關鍵技術與核心零部件攻關項目”。主要針對我市時尚產業領域仍存在的“缺芯少核”的問題,支持企業圍繞精密制造、核心材料、核心零部件、關鍵工藝、關鍵技術研發、傳統工藝繼承與創新等方向實施攻關;二是保障政策的受惠面,對大量企業關注的競爭力提升應用創新項目,降低門檻,優化扶持內容。對項目的重點支持方式進行了詳細的描述,體現政策引導作用。三是行業重大活動、產業支撐平臺等項目更加聚焦,注重國際影響力、行業公共性等前瞻發展方向。

3.創新優化評審方式。

一是對重大項目,支持比例高(資助比例50%)的項目,擬按照專家現場評審、現場答辯和現場核定三結合的方式開展專家評價,并結合專項審計保證項目的真實性、質量和效益。二是對支持比例較低,政策覆蓋面廣的項目,進一步簡化流程,專家評審環節擬采用面對面答辯和新媒體材料佐證等方式,在便利企業的同時,保障項目評審效果。

4.科學設置申報條件。

以科學性為原則,直接抓取企業一手數據,以企業問卷調查的數據分析結果為依據,合理制定項目申報條件,保證產業政策的導向性和針對性和企業申報項目的合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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