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报告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308.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060.01万人,乡村常住人口248.5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81%,比上年末提高1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1.4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75‰;死亡人口6.29万人,人口死亡率为4.8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92‰。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3.9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1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