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4〕23号)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昌吉州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关于印发〈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昌吉市司法局结合昌吉市实际,起草了《昌吉市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一、制定依据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3.《昌吉州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4.《关于印发〈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征求意见情况
《昌吉市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于2024年2月29日由市司法局负责起草,通过书面方式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
四、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三个方面。
咨询单位:昌吉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0994-2527396
单位地址:昌吉市石河子西路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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