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改革方案的實施將對于我國食鹽行業完善鹽業管理體制、促進鹽業資源有效配置、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確保食鹽質量和供應安全等方面將產生一定的影響,在此背景下,我國食鹽行業經營環境將發生較大變化:
1)食鹽市場競爭活力提升,取消食鹽產銷區域限制
2017年1月1日前,我國食鹽行業由國家專營管控,食鹽銷售采用食鹽專營管理方式,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各司其職,生產企業只負責食鹽生產而不能直接進入市場,食鹽批發企業按照國家食鹽定價劃區供應,各區域之間不形成競爭;國務院2016年4月22日印發的《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實施后,在堅持食鹽專營制度基礎上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并未取消食鹽專營,但生產企業可以直接進入流通渠道,各省級批發企業可以開展跨省經營,同時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市場競爭會有所加劇。
2)鹽行業產業集中度會逐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集團
根據《鹽業體制改革方案》要求,“完善食鹽定點生產制度。不再核準新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確保企業數量只減不增。鼓勵食鹽生產與批發企業產銷一體。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食鹽生產領域,與現有定點生產企業進行合作。完善食鹽批發環節專營制度。堅持批發專營制度,以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為基數,不再核準新增食鹽批發企業,鼓勵食鹽批發企業與定點生產企業兼并重組,其他各類商品流通企業不得從事食鹽批發。”同時改革方案要求推動鹽業企業做優做強。加快國有鹽業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轉換經營機制,盤活企業資產,增強生機和活力。鼓勵食鹽生產、批發企業兼并重組,允許各類財務投資主體以多種形式參與,向優勢企業增加資本投入,支持企業通過資本市場或公開上市等方式融資,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集團,引領行業發展。因此食鹽行業產業集中度會逐步提高。
因此,作為產供銷一體化的鹽業公司,湖南鹽業在鹽業體制改革背景中將依托現有渠道優勢、品牌優勢、技術優勢,挖掘企業自身潛力,完善食鹽產品結構,力爭在穩定現有食鹽市場占有率情況下進一步開拓食鹽市場,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