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律風險
(1)福田小貸履行出資義務的風險
2013年9月,發行人與常州市福記逸高酒店有限公司等7名股東共同設立福田小貸公司,認繳出資2,000萬元。福田小貸在設立登記期間其已到位注冊資金走向即發生異動,相關涉事人員隨即進入失聯狀態,福田小貸股東已向
常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常州市公安局于2015年12月立案,目前該案件正處于偵查階段。自上述事件發生后,福田小貸未再開展任何經營活動并于2018年6月被吊銷營業執照。針對上述情況,發行人經過慎重考慮,決定暫不履行出資義務,待相關司法調查出具明確結論后再根據要求履行義務。雖然福田小貸已經處于吊銷狀態,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也已做出相關兜底承諾,但是仍不能排除發行人對福田小貸履行出資義務及相關的違約和賠償風險。
(2)公司使用無勞務資質勞務分包商的的風險
公司電力工程施工業務中,對于管溝、土建等低附加值的勞動密集型工作會對外進行勞務分包。2018年6月江蘇省勞務資質正式取消前,公司存在使用無勞務資質的勞務分包商的情形。雖然相關項目均已竣工且基本結算完畢、不存在質量糾紛,公司也不存在因勞務分包不規范產生的爭議或糾紛以及行政處罰等情形,但公司仍會因歷史上存在使用無勞務資質勞務分包商的情形而面臨一定的處罰風險。
(七)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的風險
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將投向設計服務網絡建設項目、“蘇管家”企業端供用電信息化運營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補充電力工程建設業務營運資金項目。雖然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經經過公司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論證,具有良好的技術積累和市場基礎,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排除由于國家宏觀經濟波動、行業政策、市場競爭環境變化等不可預見因素的影響,使得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效果與前期預測存在一定的差異。如果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順利實施或者不能達到預期效益,將對公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八)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總股本及凈資產規模將大幅增長,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實施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在公司總股本和凈資產規模增加的情況下,若公司盈利水平短期內未能產生相應幅度增長,則公司的即期回報(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等財務指標)存在被攤薄的風險。特此提醒投資者關注本次發行可能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