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律風險
(1)海外經營的法律風險
發行人在美國、日本、德國、澳大利亞等地設立多家境外子公司,且用戶遍布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發行人在經營過程中面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監管風險,涉及稅收、知識產權、隱私保護、消費者權益及不正當競爭等多方面。隨著發行人的發展,發行人可能面臨日趨復雜的經營環境,如果未來境外子公司或用戶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及相關監管要求發生不利變化,而發行人管理層不能及時了解相關區域的經營環境、監管要求的變化情況,或缺少相應的管理經驗和能力,可能帶來經營管理風險,從而對發行人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2)知識產權糾紛風險
由于發行人實施或保護知識產權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且成本較高,在發行人的主要經營國家或地區的知識產權法律所提供的保護力度不足或這些法律無法得到充分有效的執行,導致發行人的知識產權曾遭受不同形式的侵犯,未來也可能無法完全避免被侵害的情形。因此,如果發行人的知識產權不能得到充分保護,發行人未來業務發展和經營業績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同時,也不排除其他競爭者指控發行人侵犯其知識產權的可能,從而對發行人業務發展和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3)監管政策變化風險
發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從事PDF軟件產品及相關服務的設計開發及銷售推廣業務,屬于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目前發行人擁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資質。未來若相關資質要求提高、行業監管政策變化等因素使發行人及其子公司出現相關經營資質被暫停、無法持續或及時獲得、需要增加有關支出以持續滿足資質條件等情形,從而可能對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業務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五)發行失敗風險
若本次發行時有效報價投資者或網下申購的投資者數量不滿足法律規定要求,或者發行時總市值未能達到預計市值上市條件的,本次發行應當中止。中止發行后,在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決定的有效期內,且滿足會后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經向上交所備案,可重新啟動發行。但是,如果在中國證監會做出注冊決定的有效期內,發行人的詢價結果都無法支持其選擇的市值標準,將導致發行失敗。因此發行人存在發行失敗的風險。
(六)募集資金相關風險
(1)短期內期間費用增加、凈利潤下降及凈資產收益率被攤薄的風險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一定的研發及建設周期,在短期內難以全部產生效益。同時,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的研發、營銷投入以及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產生的折舊攤銷費用,將在短期內給發行人的利潤水平產生壓力。如果發行人收入、利潤不能持續增長或增速放緩,或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達到預期效益,則發行人存在因研發、銷售費用及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的增加,導致利潤下滑的風險。且發行人凈利潤的增長速度可能在短期內低于凈資產的增長速度,因此發行人存在發行后(包括發行當年)凈資產收益率在短期內被攤薄的風險。
(2)募集資金運用風險
發行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將投入于PDF產品研發及升級項目、文檔智能云
服務項目、前沿文檔技術研發項目和全球營銷服務網絡及配套建設項目。募投項目中計劃研發的新產品是否能夠滿足用戶的需求,市場銷售的投入能否帶來相應的回報,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同時,在募投項目實施過程中,發行人仍面臨著產業政策變化、市場競爭環境變化以及技術更新等不確定因素,可能會影響募投項目的投資成本、投資回收期、投資收益率等,從而對發行人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