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資企業在蒙古國投資合作策略
(一)中國企業在蒙古國開展投資合作應注意的問題
1.主要風險
在蒙古國開展投資、貿易、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事前調查、分析、評估相關風險,事中做好風險規避和管理工作,切實保障自身利益。建議相關企業積極利用保險、擔保、銀行等保險金融機構和其他專業風險管理機構的相關業務保障自身利益。建議企業在開展對外投資合作過程中使用中國政策性保險機構—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風險、商業風險在內的信用風險保障產品;也可使用中國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提供的商業擔保服務。
2.投資風險措施
蒙古國是設有總統的議會制國家,議會在國家運作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各項重大決策甚至大項目都要經過議會投票通過。中國企業不僅要與蒙古國中央政府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關系,而且要積極發展與議會的關系。中國企業要關心蒙古國政府的換屆和議會選舉,尤其要關心地方議會選舉的情況,關心當地政府的最新經濟政策走向。了解中央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相關職責和權限范圍,了解議會各專業委員會的職責和他們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與所在轄區地方政府、國家主管部門、轄區當選議員尤其是對經濟、產業和就業有影響力的議員保持溝通,報告企業發展動態和對當地經濟社會所做貢獻,反映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二)在蒙古國開展投資合作方式
資料來源:中國駐蒙古國大使館經商處、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