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法律風險
(1)產業政策風險醫
藥行業是一個受監管程度較高的行業,其監管部門包括國家及地方各級藥品監管部門,這些監管部門制訂相關的政策法規,對醫藥行業實施監管。同時,中國醫藥行業的產業政策、行業法規也正在逐步完善,相關政策法規的不斷完善將進一步促進醫藥行業有序、健康地發展,但也有可能會增加醫藥企業的經營成本,并可能對醫藥企業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若發行人在經營策略上不能及時調整順應國家有關醫藥行業的產業政策和行業法規的變化,將會對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2)稅收優惠政策變化風險
①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8號),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發行人及子公司西藏美迪信、重慶海默尼、西藏凱昱的所得稅稅率為15%。
②根據《西藏自治區企業所得稅政策實施辦法》(藏政發〔2014〕51號)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發行人及子公司西藏凱昱、西藏美迪信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為9%。根據前述政策測算報告期內發行人享受稅收優惠對凈利潤的影響如下:
資料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
報告期內,發行人享受的所得稅優惠占當期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5.88%、8.34%和6.37%,發行人對所得稅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3號)已將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延續至2030年12月31日,發行人(包括子公司)預計可以繼續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但是,如果未來國家主管稅務機關對稅收政策作出調整,可能增加發行人的稅負,從而對發行人利潤水平產生不利影響。
(3)環保政策趨嚴的風險
醫藥制造行業屬于重點污染行業。2008年以來,《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政策提高了醫藥企業污染物的排放標準,增加了醫藥企業的環保成本。發行人目前嚴格按照國家環保相關規定進行生產經營,但若未來國家或地方政府頒布新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環保監管要求,將進一步增加發行人的環保
支出,可能對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甚至極端情況下高標準的環保要求可能導致發行人無法持續合規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