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律風險
(1)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未足額繳納的風險
公司報告期內存在未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全體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情形,主要因為發行人員工農村戶籍人員較多,流動性大,養殖人員年齡較大等因素,員工自身不愿意繳納社保及公積金。公司已明確告知并與該部分員工溝通要求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但因其自身不愿意承擔職工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中的個人應繳納部分,本著尊重員工真實意愿和實際利益,公司未為該部分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該部分未繳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存在被追繳的風險,并存在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處罰的風險。
(2)環保違規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存在因環保設施建設不到位受到相關監管部門處罰的情況。雖然公司認識到環保疏漏后,采取積極有效的整改措施,之后未發生任何環保違規事項,但未來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張及相關監管政策的持續趨嚴,公司環保壓力將逐步增加,可能會出現設備故障、人為操作不當等管理事故風險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環保事故風險。一旦發生環保違規事項,公司存在被政府監管部門處罰、責令整改的可能,進而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
(六)發行失敗風險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擬采用詢價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若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后,有效報價投資者的數量少于10家,應當中止發行。公司股票發行價格確定后,如果網下投資者申購數量低于網下初始發行量的,應當中止發行。中止發行后,在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決定的有效期內,且滿足會后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需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才可重新啟動發行。如果公司未在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決定的有效期內完成發行,公司將面臨股票發行失敗的風險。
(七)其他風險
(1)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的風險
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擬投資于阿拉善百萬種雞生態養殖基地項目、阿拉善種雞養殖場建設項目、閩寧養殖基地建設項目及蛋雞產業研究院建設項目。若出現募集資金不能如期到位、項目實施的組織管理不力、項目不能按計劃開工或完工、項目投產后疫病防控體系不完善、市場環境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市場拓展不理想等情況,可能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效果。宏觀經濟波動、消費者收入和消費水平的變化、消費心理的變化等,都有可能影響募投項目產品的市場需求,給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帶來風險。同時,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后,公司的固定資產規模會隨之增加,將導致相關折舊增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產能釋放及經濟效益提升需要一定的時間,在項目建成投產的初期,新增固定資產折舊可能會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2)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報被攤薄的風險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將在扣除發行費用后陸續投入到阿拉善百萬種雞生態養殖基地項目、阿拉善種雞養殖場建設項目、閩寧養殖基地建設項目和蛋雞產業研究院建設項目,以推動公司主營業務發展。由于募集資金的投資項目具有一定的建設周期,且產生效益尚需一定的運行時間,無法在發行當年即產生預期效益,會導致發行完成后當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釋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公司即期回報存在被攤薄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