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經營風險
1、客戶集中度較高的風險
公司下游應用領域家用電器行業、汽車行業(含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電池行業均存在市場份額較為集中的特點。報告期內,公司合并口徑前五大客戶的銷售額占公司當年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36.57%、48.55%和57.93%。
2015年公司開始制造并銷售動力鋰電池精密結構件產品以來,堅持定位于高端市場,采取大客戶戰略,通過與寧德時代的緊密合作實現了公司的持續快速發展。報告期內,公司對寧德時代的銷售額占公司當年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5.88%、26.48%和29.73%,在2018年開始成為公司第一大客戶,且占比逐年提高。
報告期內,公司的核心客戶企業資金實力雄厚、財務狀況穩健,公司與其保持了相互扶持、協同發展的戰略伙伴關系;公司自身已成長為精密級進沖壓模具、精密結構件行業具備一定影響力的領先企業。
若本公司未來多個大客戶的經營狀況同時產生大幅波動,尤其是當下游客戶自身的經營情況及市場環境出現重大不利變化,導致客戶對公司產品的需求量或采購比例大幅下降,若未來公司的各項競爭優勢不再維持,導致公司與主要客戶交易不持續、產品被其他供應商替代,將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
公司精密結構件業務中,主要原材料為硅鋼片、鋁材、銅材等。報告期內,公司精密結構件業務的直接材料占各期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超過60%,對公司毛利率的影響較大。近年來國際國內鋼材價格、有色金屬價格等有所波動,導致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購價格亦相應波動。盡管公司絕大多數下游客戶系長期合作的優質客戶,但未來如果上述原材料價格出現大幅上漲,將會對公司毛利率水平產生一定影響,并導致公司經營業績的下滑和盈利能力的下降。
3、所得稅優惠政策變化的風險
公司于2008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證,并分別于2014年9月25日、2017年11月29日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取得寧波市科學技術局、寧波市財政局、寧波市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寧波市地方稅務局核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報告期內公司享受所得稅稅收優惠,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上述所得稅優惠政策到期后,如公司不能被繼續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則將無法繼續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并改為適用25%的企業所得稅率。盡管公司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重大依賴,稅收優惠未構成公司凈利潤的主要來源,但如果國家相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致使公司不能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仍將對經營業績產生一定影響。
4、租賃廠房風險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自建廠房尚在建設中,公司鋰電事業部、子公司寧德震裕、常州范斯特生產經營廠房均為租賃取得。出租方與公司按照市場化、商業化標準簽訂了長期的租賃合同,雖然發行人租賃廠房附近有較多的同類其他廠房可供發行人租賃,且發行人所需均為標準廠房,相關核心生產設備搬遷難度較小,可在短期內實現搬遷,但是若公司未來不能及時完成現有廠房租賃的續約以及公司自建廠房尚未建設完成,發行人部分經營場所將面臨搬遷,短期內可能使得生產能力、生產效率、交貨時間等受到一定不利影響。
5、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風險
2020年初,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致使全球多數國家和地區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響。為防范疫情擴散,全國春節假期延長,我國各省市復工時間推遲。疫情蔓延期間,公司及主要客戶、主要供應商的生產經營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可能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
(四)內控風險
1、實際控制人控制風險
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蔣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本次發行前,蔣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通過直接及間接持股的方式合計控制公司68.05%表決權股份,對公司
寧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薦書3-1-3-19絕對控股;本次發行后,蔣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通過直接及間接持股的方式合計控制公司51.03%表決權股份,仍居絕對控股地位。盡管公司已經建立了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但是如果公司實際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對公司的經營決策、人事任免等事項作出影響,則存在實際控制人不當控制、損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東利益的風險。
2、公司未來規模迅速擴張引致的管理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業務發展情況良好,經營業績逐年提升,公司產業鏈縱向延伸的精密結構件業務在報告期內快速發展,本次發行后,隨著募投項目的實施,公司資產、業務、機構和人員將進一步擴張。本次募集資金項目建成后,公司將面臨資源整合、市場開拓、技術開發等方面的新挑戰,帶來了管理難度的增加。雖然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組織結構以及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積累了豐富的經營管理經驗,并依托完善的研發體系、較強的研發能力具備了快速響應訂單的能力,但仍然存在現有管理體系不能適應快速擴張的風險。倘若上述情況發生,公司的經營業績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