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發行失敗風險
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含)以下的,有效報價投資者的數量不少于10家;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有效報價投資者的數量不少于20家。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不足的,應當中止發行”。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申購數量低于網下初始發行量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中止發行”。
本次發行的發行結果將受到證券市場整體情況、投資者對公司價值的判斷、投資者對本次發行方案的認可程度等多種內、外部因素的影響。發行人在首次公開發行過程中可能出現有效報價不足或網下投資者申購數量低于網下初始發行量的情形,從而導致發行認購不足的風險。本次發行擬采用《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之第二十二條之第二款第(五)項的條件“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
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準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在公司本次公開發行獲準發行后的實施過程中,本次發行的發行結果將受到證券市場整體情況、投資者對公司本次發行方案的認可程度等多種內、外部因素的影響,存在不能達到前款條件而導致發行失敗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