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律風險
(1)知識產權侵權風險
經過多年的技術開發和業務積累,公司已經形成了以DEL技術為核心、并以此為基礎不斷發展和創新的多項核心技術。公司通過專利申請等方式對擁有的知識產權進行保護,但由于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第三方對公司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仍可能發生。同時,公司雖已采取措施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但仍無法完全避免被第三方指控侵犯其知識產權。此外,公司部分研發人員來自于國際、國內知名醫藥企業,考慮到知識產權糾紛的復雜性,若該等研發人員或其參與研發的公司自有知識產權,被包括前述醫藥企業在內的第三方提出違約或侵權指控而引起知識產權糾紛,可能會對公司的業務發展產生較大的不利影響。
(2)主要生產經營地租賃搬遷的風險
公司通過與成都生物城簽署《“成都天府生物產業孵化園”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了位于成都天府生物產業孵化園C地塊的成都天府生物產業孵化園C2棟物業,并將該物業作為公司的主要生產經營地。若租賃合同到期后,新租賃合同商務條款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產權人不愿與公司續簽新租賃合同等,公司將面臨續租成本增加甚至無法續租的風險,若公司此時未擁有土地、房產,將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受到不利影響。
(3)主要生產經營地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風險
截至本上市保薦書之日,成都生物城尚未就其租賃給公司的成都天府生物產業孵化園C2棟物業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成都生物城已就前述物業對應的地塊取得了《不動產權證書》,并就前述物業的建設取得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根據成都生物城于2019年3月13日出具的說明,鑒于成都天府生物產業孵化園內部分規劃建筑尚處于在建狀態,成都生物城將在園區內所有規劃建筑竣工后再統一辦理竣工、環保、消防、安全等驗收及不動產權證書。如成都生物城因任何原因無法取得該物業的房屋所有權證,并導致公司無法繼續租賃使用該物業,將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2)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相關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金額較大,投資回收期較長,雖然該等項目已經過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具有良好的技術積累、市場基礎和經濟效益。然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基于當前市場環境、技術發展趨勢等因素所作出的安排,項目實施與未來行業競爭情況、市場供求狀況、技術進步等因素密切相關,如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能按照計劃順利實施,公司則可能面臨無法按既定計劃實現預期收益的風險。另外,本次募資資金投資項目規模較大,募投項目實施后土地使用權和固定資產規模將大幅增加,而項目產生收益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在短期內募投項目新增折舊和攤銷或將對發行人經營業績產生一定的影響。
(六)其他風險
(1)發行失敗的風險
除《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規定的中止發行情形外,公司本次發行并在科創板上市,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管理辦法》,發行人預計發行后總市值不滿足在招股說明書中明確選擇的市值與財務指標上市標準的,應當中止發行。本次發行的發行結果會受到證券市場整體情況、投資者價值判斷、市場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本次發行過程中,若出現有效報價或認購不足或者預計發行后總市值未達到招股說明書所選上市標準等情況,則可能導致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失敗。
(2)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時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風險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第一季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23.93%和184.10%,凈利潤分別為-2,297.42萬元、-2,308.07萬元、4,496.05萬元和4,442.33萬元。報告期內,公司業務規模快速擴張、盈利能力不斷增強,但由于公司發展初期投入較大,且已實現盈利的時間較短,公司于股改基準日2018年11月30日時仍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盡管發行人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后至本上市保薦書簽署之日無累計未彌補虧損,但若未來發行人出現盈利能力下降或遭受其他不可預期的風險,則發行人仍可能出現虧損。
(3)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
公司本次發行完成后,總股本和凈資產均將大幅度增加。但由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尚在建設過程中,暫不能在當期產生效益。因此本次發行后一定期限內,若公司的凈利潤增長幅度小于凈資產增長幅度,可能導致公司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等指標被攤薄。
(4)股價波動的風險
公司股票發行上市后,股票價格不僅取決于公司的經營狀況,同時也受國家宏觀政策、國內外政治經濟環境、市場供需變化以及投資者心理預期的影響而發生波動。此外,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在上市后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另外,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還設置了較寬的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因此,公司在科創板發行上市后,公司股票在二級市場的交易價格存在出現較大波動幅度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