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通科技首次發布在科創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風險分析(圖)
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 發布日期:2020-08-1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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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風險

1、募投項目實施的風險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擬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系基于當前正常的市場環境及公司充足的技術儲備,并在市場需求、技術發展、市場價格、原材料供應等方面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的假設前提下作出的。若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外部環境出現重大變化,將會導致募投項目不能如期實施,或實施效果與預期值產生偏離的風險。

2、募投項目新增產能消化的風險

本次募投項目達產后,公司將新增一定規模的產能,如果公司下游市場增長未及預期或市場開拓受阻,將有可能導致部分生產設備閑置、人員富余,無法充分利用全部生產能力,增加費用負擔。

3、募投項目投入對財務影響的風險

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凈資產規模增加,各類支出將迅速增加,會導致折舊或攤銷費用上升,而投資項目的收益存在滯后性。因此,募集資金到位并使用后,將導致公司短期內費用上升、凈資產收益率下降,相關財務指標被攤薄短期內將有一定程度下降。

(六)公司業績下降甚至虧損的風險

前述經營風險、技術風險和財務風險貫穿本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風險影響程度較難量化,若上述單一風險因素出現極端情況,或諸多風險同時集中釋放,可能導致本公司經營業績下滑,極端情況下,可能存在本公司上市當年營業利潤較上一年度下滑50%以上或上市當年即虧損的風險。

(七)發行失敗風險

公司本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如能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并經中國證監會注冊,則公司可在中國證監會出具的注冊決定有效期內發行股票,具體時點由公司協同主承銷商確定。中國證監會作出注冊決定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前,發現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重大事項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要求公司暫緩或者暫停發行、上市;相關重大事項導致公司不符合發行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撤銷注冊。

中國證監會撤銷注冊后,股票尚未發行的,公司應當停止發行;股票已經發行尚未上市的,公司應當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股票持有人。此外,如公司在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股票注冊決定有效期內,屆時出現發行認購不足,或者發行定價后公司無法滿足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發行后總市值要求的,還可能產生發行中止,甚至發行失敗的風險。

(八)股票價格可能發生較大波動的風險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經營和財務狀況之外,公司的股票價格還將受到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狀況、資本市場走勢、市場心理和各類重大突發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投資者在考慮投資公司股票時,應預計到前述各類因素可能帶來的投資風險,并做出審慎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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