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期內,發行人除申菱商用外的子公司均系為完善“以顧客為中心”的銷售和服務網絡,及時有效地為客戶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在國內的重要核心城市設立的銷售子公司。銷售子公司主要協助母公司進行市場開發,拓展業務,在客戶對供應商資質、注冊資本等要求不高的情況下,也直接向客戶進行少量銷售,但市場開發、業務拓展等產生的成本、費用是由銷售子公司承擔,使得子公司虧損,部分子公司的凈資產為負數。
雖然子公司的負債主要是應付發行人(母公司)的貨款或往來款項,子公司凈資產為負數不會對子公司造成實質法律障礙,對子公司經營也不會造成實質影響,但子公司若持續虧損,仍然可能會對子公司及發行人帶來一定的潛在不利影響。
(十二)“新冠疫情”影響公司生產經營的風險
2020年2月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對于發行人經營產生了一定影響,主要體現在:(1)上游供應商由于復工時間較晚,或復工進度較慢,存在交付延遲情況,對公司一季度的整體產能造成了一定影響;(2)疫情對交通的管控及物流公司的復工進度,使得貨品物流速度受到一定影響。疫情對發行人的生產和經營的后續影響程度取決于疫情防控的進展情況、持續時間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實施情況,如果疫情持續時間較長,則可能造成上游原材料供應短缺,采購價格上漲,未來如出現疫情二次爆發,貨品物流和人口流動的限制可能導致發行人生產受限,疫情擴散對宏觀經濟的沖擊也可能對發行人產品銷售產生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