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律風險
根據公司與主機廠和整車廠等客戶簽訂的《產品買賣合同》,公司主要產品的交貨期一般在3~7天,時間短、產品質量要求高,公司若不能按照合同(訂單)約定的時間、質量、數量等要求交貨,除需要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費外,可能面臨客戶減少采購量或解除合同等處罰。
報告期內,公司的產能、技術、質量等能夠滿足客戶及時供貨的需求,沒有因為供貨不及時等造成合同違約賠償。但未來若客戶采購量迅速增加、供貨時間、質量標準等要求提高,公司將面臨合同違約賠償風險。
(七)發行失敗風險
按照《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如果本次發行出現認購不足情況,將會導致發行失敗。因此,公司存在發行失敗的風險。
(八)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相關的風險
(1)募投項目新增折舊可能導致業績下滑的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成后,公司將新增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軟件等長期資產合計35,047.89萬元,每年新增折舊預計約為3,225.03萬元。如果項目建成后,市場環境、技術保障等方面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使投資項目不能產生預期收益,則公司存在因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固定資產折舊可能導致業績下滑的風險。
(2)募投項目不能達到預期收益的風險
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將投資于“發動機尾氣后處理系統擴能項目”和“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盡管公司已會同有關專家對本次募集資金項目的可行性進行了充分的論證,但是如果在項目建設和實施過程中,市場環境、技術、相關產業政策等方面出現重大不利變化,或由于項目組織管理不善,不能按計劃實施,募投項目存在不能達到預期收益的風險。
(3)凈資產收益率下降的風險
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22.54%、17.09%和9.53%,本次股票發行后,公司的凈資產規模將有大幅度增長。鑒于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1-2年的建設期,達到預期效益需要一定的時間,公司存在凈資產收益率下降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