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天和大藥房首次發布在創業板上市 上市存在風險分析(附圖)
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 發布日期:2020-08-1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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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風險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擬投入的物流配送中心建設項目、營銷渠道網絡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升級建設項目均圍繞公司現有主營業務進行,是公司主營業務的延伸與拓展。上述項目是公司根據自身經營情況、行業發展趨勢及未來公司發展戰略等多方面考量后確定的投資項目,并經過了專業咨詢機構出具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相關項目成功實施將給公司的管理能力、配送效率、營銷渠道、信息化程度等方面帶來顯著提升,但若未來醫藥流通行業發生重大不可預知的變化,或將影響相關項目的實施進度和實際經營效益情況,進而可能會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此外,公司擬通過本次募集資金在廣東、湖北、江西三個省份共新開設240家直營門店。

公司在建設期內需對新建門店投入裝修維護、初始鋪底資金等費用。但新開門店建設完成后正式在市場中運營時,由于培育原始消費者需要較長時間,消費者原始積累較低的原因將導致難以在短期內取得效益,可能對公司經營業績的提升構成不利影響。

(三)未來規模擴張引致的管理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擬投入的營銷渠道網絡建設項目,擬在廣東、湖北、江西三個省份設立子公司,并分四年新增直營及加盟門店1,010家(其中直營門店240家,加盟門店770家),這將對發行人的門店管理水平和制度建設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未來營銷網絡不斷擴大的情況下,如果發行人管理能力不能進一步有效提高,將可能引發相應的管理風險,發行人未來發展將受到約束,并對公司整體的盈利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四)內控風險

(1)實際控制人控制不當的風險

截至本上市保薦書簽署日,公司實際控制人系李能及其配偶劉凌,能夠共同控制本公司53.34%的表決權。盡管公司已制定并執行《獨立董事工作制度》、《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和《信息披露制度》等公司治理相關制度以加強對中小股東權益的保護,且實際控制人做出了避免同業競爭的相關承諾,但仍不排除實際控制人通過其控制的表決權等方式對公司的重要人事、經營決策、財務決策等方面進行控制而給公司生產經營帶來不利影響,進而可能做出與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不一致的決定。

(2)品牌合作公司管控風險

公司授予品牌合作公司使用“養天和”品牌,安裝公司終端銷售系統,并從公司采購部分商品。公司雖然不斷規范品牌合作公司及下屬門店運營管理,但由于品牌合作公司擁有獨立、自主經營權的原因,公司對其經營過程的監督和管控力低于直營和加盟門店,可能存在品牌合作店自采藥品出現質量問題、未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合法經營、未按照合作協議約定使用“養天和”商號等情形,進而對公司品牌形象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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