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评价使用机制。
建立健全符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改进卫生计生人才评价方式,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
完善职称晋升办法,增加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提高评审科学化水平,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畅通非公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渠道。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对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卫生专业人才,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职称外语不作为能力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评审标准,不断提高评审的专业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完善岗位设置,实行全员聘用。按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发挥公益作用及履行机构职责的要求,动态核定人员编制。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落实公立医院法人自主权,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直接管理,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改进完善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放宽条件,降低进入门槛,强化对艰苦边远地区政策倾斜。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等方式。
(四)顺畅人才流动渠道,创新流动配置机制。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卫生计生人才合理流动。通过推动城乡联动、县管乡用、乡村一体化、柔性引进等多种模式,创新人才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推进区域注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多点执业。顺畅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支持社会办医,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在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加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推进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组合、区域协同、方便群众的原则,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建立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轮流到基层服务。提高对口支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城市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工作等政策和项目的精准性,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缺口和专业需求统筹安排。增强基层岗位吸引力,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保障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流动。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完善卫生计生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和社会化服务,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的卫生计生人才公共服务体系。